今年暑假期间,我校学生根据团中央、团市委年度工作部署和《毛概》课程教学实践创新计划,本着学用结合、知行合一的初衷,踊跃参加暑期社会实践活动。有的在居住地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,有的利用暑假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、改革开放试验区、高新科技园区,还有的参加乡村振兴“三下乡”、慈善公益、青年志愿者活动,增长见识、了解社情民意,产生了良好社会反响。本期请部分同学畅谈社会实践感悟,与大家分享。
1.经济管理学院22级现代物流班郦志成
情系暑托 赢得尊重
暑假期间,我参加了上海市军天湖农场社区举办的“童享光明,快乐成长”爱心暑托志愿服务活动。作为一名志愿者,我在活动期间表现出非常积极要求进步的态度,始终保持着对自身的严格要求和工作责任心。尊敬同志、诚恳待人、
服从安排,对分配的任务尽心尽责,能充分把自己所学的专业知识灵活运用在活动中。组织中小幼学生参与智力游戏时,注意培养团队合作精神。同时,也用自己真诚的爱心为学习困难的中小学生提供学习辅导、答疑解惑,培养小朋友独立思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。家长们对我富有爱心、乐于助人的的志愿精神给予高度赞誉,社区向我特别颁发“最美志愿者”证书,让我感觉到,社会实践“授人以渔”,为我这普通的职校生赢得了从未有过的尊重,这也许就是“为人民服务”的价值所在吧。
2.经济管理学院22级关务班包淑玟
学做会计 熟能生巧
7月19日,在我尝试独立完成几笔业务的记账凭证填制时,由于不够细心,出现了错误,还好在一旁监督的阿姨及时指正。我对原始凭证的观察不够仔细,没有注意区分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,我是全部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计算的金额,但实际上普通发票是不能够抵扣进项税额的。我意识到会计是一项非常谨慎的工作,稍有马虎就会出现错误。
7月29日,我在自行填制记账凭证时,在一旁指导的阿姨对我说,那一打发票中有一张是不能入账的,让我自行翻阅,尝试把它找出来。由于知识储备不足以及实践经验的缺乏,我没有发现问题。阿姨告诉我,那张有关支付劳务费的发票,是需要劳务合同的,但是由于劳务合同还没有送到,所以暂时不能入账。将没有合同的发票入账,有虚开发票的嫌疑,如果在上级检查时合同依然没有送到,那么可能被认定为财务造假,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。通过此次经历,我认识到在检查原始凭证的时候,不仅要检查发票本身是否存在问题,还要注意业务类型、相关合同或者其他必要材料,这些同样是必不可少的。
8月2日,我独立完成了几笔业务的记账凭证填制,给我进行指导的阿姨在我填制完凭证之后对我的工作进行了检查,除了其中一笔业务的摘要写得不够详细之外,其他都是正确的,但是速度也比之前快了许多,我得到了阿姨的赞赏。我认识到:熟能生巧,多练习、多实践才能发现问题,不断改进提高。社会实践为我们搭建了成长进步的阶梯,应该坚持下去。